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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2学期教学场所利用率及开放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6-14 18:00:11 点击: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规范实验室管理,了解实验室使用情况,优化资源配置,现对2021-2022-2学期教学场所利用率、实验(训)室开放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如下:

一、教学场所利用率计算标准

1.教学场所利用率=总学时数/学期额定学时数*100%;

2.总学时数=实际教学学时数+课余开放学时数;

3.学期额定学时数=周额定学时数*周数,周额定学时数为36学时。

4.2021-2022-2学期额定学时数:36学时/周*16周=576学时/学期。

二、实验(训)室开放填写标准

1.实验室开放 = 开放性实验 + 实验室开放使用(如:英语四六级考试培训、计算机等级考试培训、心里咨询测评、对外开放);

2.开放性实验项目范围:(1)学生自主科研技改项目;(2)协助教师科研技改项目;(3)毕业设计(论文)项目;(4)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训练项目;(5)学校(及以上)创新创业活动项目;(6)职业技能考证培训项目;(7)软件资格水平考试培训项目;(8)专业课程实验实训项目。

三、统计内容

1.教学场所利用率及利用人时数统计表统计;

2.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统计。

四、具体要求

1.教学场所使用率统计:对本学院所有多媒体教室、实验(训)室等教学场所进行统计,填写《教学场所利用率及利用人时数统计表》(附件1),实验室利用率低于50%的需填写《实验室利用率情况说明》(附件2)。

2.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统计:填写《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附件3)、《开放性实验室及开放性实验项目一览表》(附件4,填写要求见表内)。

3.《实验室利用率统计表》的人时数和学时数与《实验实训室使用情况记录本》《实验室开放登记本》一致。

五、完成时间

请于2022年06月20日下班前统计完成,各二级学院将纸质稿、电子稿经实训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实验实训中心。工作联系人:杨依滢:18942534957

            


 

 

实验实训中心

202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