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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2学期教学场所利用率及开放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6-20 08:48:16 点击:

为规范实验室管理,了解实验室使用情况,优化资源配置,现对2022-2023-2学期教学场所利用率、实验(训)室开放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如下:

一、教学场所利用率计算公式

1.教学场所利用率=总学时数/学期额定学时数*100%;

2.总学时数=实际教学学时数+课余开放学时数;

3.学期额定学时数=周额定学时数*周数。

4.实际实验学时数(总学时数):该实验室在一学期内所开实验学时数的总和,包含实验教学、实验室开放。每学期按照教学周16周计算,统计时注意实验开放的起止周数。

二、统计时间

教学场所利用率及开放的统计周期为半年,每年统计两次,本次报送2022-2023-2学期的数据。

三、统计内容

1.教学场所使用率统计:对本学院所有多媒体教室、实验(训)室等教学场所进行统计,填写《教学场所利用率及利用人时数统计表》,实验室利用率低于50%的需填写《实验室利用率情况说明》。

2.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统计:填写《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

3.《实验室利用率统计表》的人时数和学时数与《实验实训室使用情况记录本》《实验室开放登记本》一致。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利用率及开放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利用率及开放数据统计、核实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过程管理和工作记录,确保数据来源系统完整、详实准确。

2.各二级学院应注重实验室使用记录等原始材料的留存,应以学期为单位做档案归档工作,按照实验室分盒收集整理《实验实训室使用情况记录本》、《实验实训室开放登记本》、《开放性实验(训)室使用申请表》、开放实验结论/报告等材料,要求各项内容填写完整。

五、完成时间

请于2023年06月28日下班前统计完成,各二级学院将纸质稿、电子稿经实训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实验实训中心。工作联系人:杨依滢:18942534957

            

 

 

                                  实验实训中心

2023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