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清明节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4-02 16:05:49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清明节假期安排的通知》(湘信院办〔2024〕77 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红线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要进一步明确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把假期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好假期值班安排,责任到人。

二、开展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二级学院分管院领导组织人员对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等工作。

三、落实开放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

做好实验实训室开放使用安全教育与指导。放假期间需要使用实验实训室的师生需经学院审批同意并报实验实训中心备案。二级学院做好开放使用师生的安全教育,督促并要求师生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实验实训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实训工作。所有人员离开之前做好“三防、四关”工作,三防即防火、防盗、防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二级学院制定好假期实验实训室安全应急预案,对照预案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

四、做好实验实训室卫生及移交工作

对实验实训场地、仪器设备设施、实验实训耗材进行卫生清理、物件归位,确保整洁有序。无开放任务的实验实训室应断电、断水、断气,关闭门窗。离校前做好移交工作,各二级学院组织全体实训管理员将实验实训室钥匙贴好标签(字迹清晰可辨),统一将钥匙交值班人员处,便于放假期间后勤处工作人员进行维修及应急处理。

实验实训中心于4月3日下午对节前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未履行职责现象予以通报,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执行。                                                              

实验实训中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