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教育 -> 正文

    管理学院实验(训)室安全责任体系

    发布日期:2017-11-15 点击数:

    一、实验安全领导小组

    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管理学院院长、分管实训副院长、教研室主任以及实训管理员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唐永芳

    副组长: 史珺宇、陈丽佳、陈 宇

    成 员:颜赛燕、龚楚英、李爱娥、黄桂英、黄纵、刘芳、许吉慧、郭华、陈荫枝

    二、管理对象与主要内容

    1.管理学院所管辖的实验(训)室是指全院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场所,包括机房和财务综合手工室。

    2.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设施、水电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实验场地安全、实验废弃物安全、环境保护等。

    三、分级管理体系及职责

    (一)学院院长安全职责

    1.学院院长是本实验室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校、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四防"安全教育,督促他们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组织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因客观因素凡本室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领导书面汇报,以求得到解决。

    4.落实实验室技术安全设施建设、改造与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的资金。

    (二)学院分管实训工作副院长安全职责

    1.建立、完善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体系(学院、实验室两级)和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2.组织、协调、督促实验室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织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与评估,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

    3.组织本单位实验室技术安全宣传、教育与考核;落实实验室技术安全的人员、实验项目与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准入。

    (三)实验管理员安全职责

    1.实验管理员包括专职从事实验室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对实验室主任负责,并服从其领导。

    2.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和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危险物品领用保管制度,确保安全。

    3.协助教师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认真检查实验所用水电气是否切断,并做好安全记录。

    4.对实验室内一切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禁止乱拉,乱接和超负荷运行,电源线路,电源开关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做到安全用电。

    5.熟悉本实验室安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懂得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四)实验课教师安全职责

    1.切实按实验指导书指导实验,严格要求学生共同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

    2.认真检查实验准备工作,包括所需仪器和实验材料,防止使用操作带有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

    3.实验前,必须给学生讲清本实验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等。实验过程中,认真检查操作情况,发现违章操作的应及时纠正。

    4.学生实验完毕,指导学生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理杂物,凡属危险物品应按规定交回,专人收管,并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的水电气关闭情况。

    5.对实验所用大型设备,按管理要求填写使用记录,如有损坏,及时通知该仪器主管人员组织维修。一旦发生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免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

    四、实施与保障

    1.切实贯彻管理学院“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

    2.学院每年有实验室安全常规经费预算,确保实验室安全检查中的隐患整改能够顺利实施。

    3.新生入学期间,辅导员老师须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4.实行实验室安全一票否决制,作为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