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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整体安排,教务处将联合学校教学督导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安排

1.2023年5月4日至8日各二级学院自查。

2.2023年5月9日至12日教务处与学校教学督导联合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执行情况

1.检查项目:抽查全体教师特别是2022年3月至今新进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同时对抽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指导书(实验实训课程专用)等教学材料和相应班级学生的课堂笔记、作业、作品、实验(训)报告或课程设计报告等材料进行检查。

2.检查依据:《湖南信息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湘信院通〔2022〕10号)、《湖南信息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湖南信息学院实验(训)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3.检查要点:课堂教学教姿教态、教学组织与设计、教师“五带”、学生“四带”与“四率”;教学材料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科学性,实际教学进度与教学大纲、教案、进度表、指导书等教学材料的一致性;学生课堂笔记记录情况及教师作业批阅情况。

(二)新教师导师指导情况

1.检查项目:抽查2022年3月至今新教师导师工作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新教师培养计划、导师听课记录、导师工作日志、新教师考核表、导师考核表。

2.检查依据:《湖南信息学院关于实行新教师教学导师制的规定》(2021年9月版)、《关于加强新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18〕87号)。

3.检查要点:新教师导师档案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导师指导落实情况。

(三)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

1.检查项目:抽查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评审表、中期检查表、教师指导记录表,学院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2.检查依据:《湖南信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湘信院教务处〔2021〕73号)、《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2〕93号)、《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3〕8号)。

3.检查要点: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四)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情况

1.检查项目:抽查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记录表、指导教师工作记录表,学院中期检查自查报告。

2.检查依据:《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2〕126号)、《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3〕10号)。

3.检查要点: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逻辑性。

(五)实验(训)室使用情况

1.检查项目:抽查本学期实验(训)室使用登记材料,主要包括实验(训)室使用情况记录本、实验(训)室开放登记本、开放性实验(训)室使用申请表、实验(训)室耗材使用登记明细、教学仪器设备售后服务维护维修登记本、实验(训)室日常检查记录本。

2.检查依据:《湖南信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湖南信息学院实验(训)室档案管理办法》《湖南信息学院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办法》。

3.检查要点: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

(六)教学仪器设备运行情况

1.检查项目:抽查多媒体教室、报告厅和实验(训)室的教学仪器设备运行及完好率情况。

2.检查依据:《湖南信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3.检查要点:教学仪器设备运行情况,设备完好情况。

三、其他

1.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和学校教学督导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2.检查结果将作为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实验实训中心 教学督导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