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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3年实验实训相关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信息学院关于编制2023年财务预算的通知》(湘信院通〔2022〕174号)要求,结合2023年实验教学工作计划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求,请二级学院及时申报有关经费预算,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项目

预算范围: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含设备采购)经费;实验实训教学软件采购经费;实验实训耗材购置经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实验实训场地管理登记本印刷经费。

1.实验实训室建设、教学软件经费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2023年实验教学计划及人才培养方案需求,提出2023年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及实验实训教学软件需求,填写《2023年实验实训室建设、软件购置项目预算统计表》、《资产预算模板》。

2.实验实训耗材经费

根据计划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规定项目及参加各实验实训项目的学生数和当前库存结余的情况,统计2023年实验实训耗材经费预算,填写《2023年实验实训耗材经费预算表》。

3.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

根据现有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情况,提出本单位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年度预算,填写《2023年度教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预算申请表》。

4.实验实训场地登记本印刷经费

根据实验实训室实际情况和实验实训室建设计划,统计各类场地登记本的需求数量,填写《2023年实验实训场地登记本印刷经费预算表》。

二、工作要求

1.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运行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是学校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校预算编制质量,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本单位预算编制工作。

2.2023年预算以2022年预算作为参考,要符合实际需要,具有可操作性、预判性、前瞻性、综合性,按照“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执行”的原则,做到应报尽报,紧紧围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要求进行编制。各二级学院对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3.于2022年12月25日前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实训中心知行楼108办公室,联系人:杨依滢。逾期未提交将无法纳入2023年财务经费预算,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实验实训中心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