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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 [2023]5号)和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各学院。

请各学院对标对表、认真学习,进一步做好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在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形成规范化、常态化安全管理体制,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pdf

实验实训中心

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