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础教学实验室建设,满足常规教学设备添置更新需求,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在各二级学院申报的基础上,结合校内外专家组评审意见,拟同意以下48个实验室建设项目列为立项建设项目,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实验室项目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获批项目
1.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10项;
2.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项;
3.管理学院6项;
4.国际商学院9项;
5.艺术学院2项;
6.通识学院1项。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执行工作,学院领导要熟悉建设项目,安排项目负责人跟踪实施。获批立项项目,要认真结合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专业结构优化需要,进一步调研和细化,确保建设内容的科学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
2.严格控制预算经费总额,各项目均不能突破预算,各项目单位请认真修改建设内容,精简设备。
3.项目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要追踪项目进度,负责安装调试、培训等环节;各二级学院实训院长要熟悉本学院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督促并协调项目执行,强化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做好相关信息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4.招标采购由学校后勤处、实验实训中心联合组织开展,各二级学院应全力配合,确保实验室建设项目顺利执行。
三、材料报送
1.已获批立项的项目请于2021年6月11日之前提交《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最终版的电子文档,及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文档各一份。
2.材料报送地点:知行楼108。
实验实训中心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