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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实验(训)室利用率及开放情况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本周召开本科评估会议精神要求,现对实验(训)室利用率及开放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如下:

一、实验(训)室开放的主要测算依据

实验(训)室开放是学校正式建制的各类教学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场所,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对本校学生的开放。学生根据实际需求,可选做基础训练的实验,也可选做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的实验。开放项目可以是教学计划要求的课内实验,是对教学计划内的实验进行延续和巩固;也可以是课外内容,是对全校学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培养,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

二、实验(训)室利用率计算方法

1.实验(训)室利用率=总学时数/学年额定学时数*100%;

2.总学时数=实际教学学时数+课余开放学时数;

3.学年额定学时数=周额定学时数*周数。

四、制定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验(训)室特点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开展申报、审批工作。

五、统计学年

2020-2021学年。

五、整改内容

1.根据标准确定开放性实验室及开放性实验项目,填写《开放性实验室及开放性实验项目一览表》《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填写要求见表内。

六、完成时间

(1)《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电子档于2021年7月20日12:00前将电子档交实验实训中心;

(2)《开放性实验室及开放性实验项目一览表》《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实验室利用率统计表》于2021年7月28日12:00前将电子档交实验实训中心。


实验实训中心

2021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