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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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从本学期起,所有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的学生需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具体如下:

1.实验室安全承诺书一式贰份,一份由学生本人保存,另一份以班级为单位收集装订,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交到实验实训中心(保存至学生毕业)。

2.以班级为单位装订,装订内容为班级花名册和按花名册顺序排序的承诺书,统一至学校印刷厂装订,装订费用由实验实训中心结算。

3.经学校批准的休学、病假等不在校的学生,二级学院提供相应证明,在学生返校后及时到实验实训中心补签。

4.请各二级学院于3月31日前完成签订、上交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精心组织,确保签订率为100%。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全面提升各级岗位责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实验室安全培训,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财产和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受到损害,构建全员参与、预防为主、全员责任、层层联动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特此通知

湖南信息学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