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运行 -> 实验室安全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2026-1学期实验(训)室利用率及开放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30 点击数:

为规范实验室管理,了解实验室使用情况,优化资源配置,现对2025-2026-1学期实验(训)室利用率及开放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实验实训室利用率及开放的统计周期为半年,每年统计两次,本次报送2025-2026-1学期1周至17周(9月1日-12月31日)的数据。

二、计算公式

1.实验实训室利用率=总学时数/学期额定学时数*100%。

2.总学时数=实际教学学时数+课余开放学时数。

3.学期总额定学时数=周额定学时数*周数,即本学期总额定学时=16周*36学时=576学时。

4.周额定学时=教学工作日*每天总课时,每周5天,每天8学时(不含周二下午),即周额定学时=5天*8学时-4学时=36学时。

5.周数=按16周计算。

三、统计内容

1.实验(训)室使用率统计:对本学院所有实验(训)室进行统计,填写《实验(训)室利用率及利用人时数统计表》,实验室利用率低于50%的需填写《实验室利用率情况说明》。

2.实验室开放使用统计:填写《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利用率及开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数据统计、核实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过程管理和工作记录,确保数据来源系统完整、详实准确。

五、完成时间

请于2026年1月5日下班前统计完成,各二级学院将纸质稿经实训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知行楼108办公室。


智慧教育中心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