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与校园安全稳定,现就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打通安全责任“最后一公里”,紧盯重要危险源和实验关键环节,系统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持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高质量开展筑牢安全屏障。
二、组织领导
根据湘信院通〔2026〕23 号文件规定,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有关工作,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智慧教育中心)负责工作方案制订、推进、协调、核查等事宜。各二级学院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2026年5月20日)
1.自查整改与隐患治理:各二级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安全自查实施方案,对本学院所有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拉网式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填写《湖南信息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各二级学院及时总结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本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2.实验室安全风险专项排查。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内容,全面摸排本学院重要危险源及管控情况,填写二级学院《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落实“一室一表、动态更新、台账管控”要求。
3.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根据《湖南信息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湘信院发〔2024〕64 号)》相关要求,全面更新本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填写《 湖南信息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针对不同等级实验室,落实不同等级的管理要求,做好实验室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防范和控制工作。重点梳理I级(重大风险)、Ⅱ级(高风险)实验室信息,明确实验室精准位置、风险类别、主要危险源等关键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由学校统一汇总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4.材料报送:各二级学院将《湖南信息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湖南信息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纸质版经本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智慧教育中心知行楼108办公室。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5年5月21日—5月22日)
由智慧教育中心牵头,联合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校级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重点核查自查自纠成效、制度建设落实、危险源管控、高风险实验活动审批及人员安全技能掌握情况、应急能力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现场检查后向各学院书面反馈结果,明确问题清单与整改要求。
(三)整改阶段(2025年5月23日—5月28日)
1.各二级学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消除,联合检查小组复核整改情况,坚决做到安全隐患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2.智慧教育中心根据各学院自查自纠情况及学校联合检查组核查整改情况形成学校自查自纠报告。
3.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同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不推诿、不懈怠、不拖延。学校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纳入各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对整改不力的部门严肃追责。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学院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扛起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实验室安全风险。在自查过程中,要确保覆盖所有实验场所、设备设施及实验活动,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各二级学院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机制,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实验环境、实验条件等做好管控与防范,落实好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对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的动态调整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定期对管控情况进行复核,避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切实把安全管控要求落到实处,从根源上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湖南信息学院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