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及《湖南信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教育厅部署安排,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日常考核监督,深入排查、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学校实验室事故,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和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成立学校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实训中心。
组 长:喻玲娜 黎大志
副组长:杨 虹
成 员:刘汨凡、张永鹏、陈 宇、陈登贵、陈 强、
侯小毛、余 波、谭元发、胡继荣、龙泽巨、肖雄亮、谭红星、田卫明、齐峰华、肖 鹰、徐长清、实验实训中心全体人员及二级学院实验实训管理员
三、检查方式与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以各二级学院自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普查的方式进行,实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三)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落实情况;
(四)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五)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自查阶段(即日起-2022年1月6日)
1.成立二级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院长、书记任组长、副院长(实训负责人)任副组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员任组员。
2.各二级学院根据检查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3.各二级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形成内部整改工作闭环管理。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2年1月7日-1月8日)
实验实训中心成立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小组,逐间对实验实训室、材料室及其附属房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意见,出具整改意见书。
(三)整改总结阶段(2022年1月9日-1月11日)
1.各二级学院根据本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存在问题认真整改;检查小组按整改要求复查,确保存在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2.撰写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检查报告需包含自查组织情况、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落实情况、废弃物处置管理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检查内容,突出亮点。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学习《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等资料,落实文件精神。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3.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安全隐患台账材料等资料请于2022年1月12日前报送实验实训中心。
湖南信息学院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