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教务系统、学工系统、OA协同办公系统采用权限密码方式进行管理,操作人员在进入教务系统、学工系统、OA管理系统时,应使用自己的权限密码并负责保密。
1、教务系统、学工系统、OA用户采用用户登录方式,各部门中心行政工作人员都有各自帐号。个人自己的帐号不可转借他人使用。
2、OA系统普通用户权限只可以从事文件拟稿及收发文管理。如需开通更高权限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部门、院系负责人审批后提交信息服务中心开通。
3、教务系统、学工系统如要开通更高查询权限,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部门、院系负责人审批后提交信息服务中心开通。
4、通知公告模块,用于各部门、中心发布通知、行政公告及公示,不得用于发布其它文件。
5、所有系统中所发布内容需先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才可发文。
6、公文处理中新建公文有3种行文方式,①部门发文(一审):日常公文发文需部门普通用户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发文②部门发文(二审):日常公文发布需部门普通用户提交部门负责人一级审批提交上级部门或总经理二级审批后部门普通用户发文③学院发文:专指红头文件的发文。
7、文件传阅:发布学院所有部门、院系无需审批的文件。
8、OA快捷流程涉及的工作内容必须严格按流程审批程序执行。
9、各部门、院系教务系统、学工系统、OA操作人员有变动需更改用户及权限设置时,必须提交书面审请给信息服务中心审核修改。
(二)、无使用权限或非本人不得使用他人的权限密码进入学院各管理应用系统。
(三)、操作人员在完成操作后,应退出用户名并将所有界面及时返回初始状态。
(四)、未经学院授权的任何人不得对外演示和传播学院网络信息系统功能和各种生产数据。
三、用户名及密码管理
(一)、申请
1、由拟操作本系统的人员填制用户申请单,详细写明操作员姓名、职务、使用理由、拟操作范围等事项,经部门、中心负责人同意、审批后上报信息服务中心审核开通。
2、信息服务中心信息化管理员根据用户名申请单上的批示,为申请人设置操作员用户名及操作员初始密码及操作权限,并将之填写在用户名申请单上。
(二)、修改
1、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自己所使用的密码进行修改,防止他人盗用密码非法操作。
2、使用人员因岗位变动,需要对密码权限进行变更的,使用人按照本条款规定进行申报,经部门、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信息服务中心系统管理员对其权限进行调整。
3、各院系学生、教职员工的教务系统、学工系统登录密码。统一由各院系信息化专员修改。
(三)、找回
使用人员如遗忘密码或在修改过程中操作失误造成密码遗失,应及时向信息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信息化管理员重新初始化设置密码。
(四)、注销
使用人员离开学院或岗位调动后不再需要使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由部门、院系主管领导向信息服务中心提出禁用(注销)使用人员用户名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用人部门、院系相关责任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