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信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湖南信息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规定,智慧教育中心组织开展2025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下简称仪器设备)资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资产管理系统中归口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且资产状态为“正常”的固定资产。
二、检查时间
6月16日-6月27日。
三、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部门自查(6月16日-22日)
1.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资产管理员进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http://10.128.11.64:8080/zcgl/),导出本部门教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台账,进行逐一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于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资产闲置的情况填写《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核查登记表》报送智慧教育中心。
2.清查过程中,若发现资产使用单位、使用人、使用方向及存放地点等信息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员需立即在资产管理系统提交资产项目变动流程申请,完成资产信息调整。
3.仪器设备资产应按学校资产标签管理规范贴好资产标签,确保资产标签清晰、准确。
(二)现场核查(6月19日-27日)
智慧教育中心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包括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仪器设备是否账物相符、仪器设备存放地点信息是否准确、仪器设备标签粘贴情况、仪器设备使用状况等进行实地抽查。
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对象 |
1 | 6月19日 | 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体育教育中心)、武装保卫处、团委 |
2 | 6月20日 | 图书馆、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统战部、对外交流与发展中心、科技处(信息技术研究院) |
3 | 6月23日 | 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国际商学院、管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
4 | 6月24日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5 | 6月25日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6 | 6月26日 | 艺术学院 |
7 | 6月27日 | 智慧教育中心 |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学院高度重视仪器设备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查工作组,积极开展自查,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2. 各部门于6月19日前,各二级学院于6月23日前,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检查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智慧教育中心。
3.仪器设备资产检查工作纳入资产管理及教学管理综合考评。
智慧教育中心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