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按时、准确上报,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及分工
本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见下表:
序号 | 填报表格 | 责任部门 |
1 | 基表一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SJ1) | 智慧教育中心 |
2 | 基表二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 智慧教育中心 |
3 | 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 智慧教育中心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 教务处、二级学院 |
5 | 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 二级学院 |
6 | 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 二级学院 |
7 | 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 财务处、智慧教育中心 |
8 | 综表一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SZ1) | 智慧教育中心 |
二、统计时段
2024-2025学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三、填报要求
1.填报前仔细阅读《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指标解释》,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数据填报。
2.所属学科等相关代码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集》。表中涉及“实验室名称”“实验室编号”“实验室面积”时,依据《湖南信息学院实验场所一览表》填写。
3.各项表格数据须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各填报部门保存相应支撑材料;填报数据对比上一年数据有较大变化的,需提供说明。
三、工作要求
1.实验室有关数据的统计报送是每年一项常规性工作,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分管副院长主抓,安排专人负责此项数据填报工作。
2.所有报表于9月15日报送至智慧教育中心,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数据一致,并发送至邮箱:276410492@qq.com;纸质材料必须经主管实训负责人、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工作联系人:胡丽华(18692209240)
智慧教育中心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