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 [2023]5号)和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各学院。
请各学院对标对表、认真学习,进一步做好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在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形成规范化、常态化安全管理体制,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pdf
实验实训中心
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