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场所管理,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对实验实训室、教室等教学场所的标牌进行更新、维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作范围
实验实训室(含暑期新建、改建实验实训室)、教室、管理员办公室等教学相关场所。
二、标牌内容
1.门牌、门牌号、安全信息牌;
2.实验实训室五块上墙制度(简介、日常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
3.教室上墙标牌;
4.管理员办公室上墙标牌(含管理员职责等);
5.实验实训室文化墙;
6.其他需要更新、维护的标牌,如消防疏散图、消防责任牌、学校校徽、安全标识等。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实验实训室实际情况,认真检查、制订、统计上报,由实验实训中心统一联系制作安装。
2.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核对标牌内容,上墙制度及文化墙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无错别字。
3.2023年9月8日将标牌统计表及标牌内容报交实验实训中心,未按时上报将视为无需求。
实验实训中心
2023年9月4日